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具体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
(1)劳动者被迫解除情形下,当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时,劳动者为维护自身权益解除合同,可获得经济补偿,这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
(2)协商一致解除中,由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并与劳动者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给予补偿,体现了公平原则。
(3)预告解除方面,在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给予补偿,平衡了双方利益。
(4)经济性裁员是企业根据规定进行裁员,也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保障劳动者在企业经营变动时的权益。
(5)合同期满终止时,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升待遇续订而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外,用人单位需对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进行补偿。
(6)单位主体资格消灭,如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劳动者也能获得经济补偿,确保劳动者在单位出现重大变故时的权益。

提醒:劳动者遇到上述情形,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不同案情补偿情况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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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情形下,劳动者若遇到相应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一)若因用人单位未按约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等被迫解除合同,劳动者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劳动条件不符合约定的照片等,以便后续申请补偿。
(二)协商一致解除时,劳动者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
(三)预告解除中,若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可要求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四)经济性裁员时,劳动者可关注企业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若发现违规可向劳动部门反映。
(五)合同期满终止,劳动者要留意用人单位是否维持或提升待遇续订合同,若应补偿而未补偿,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六)单位主体资格消灭,劳动者应及时了解破产清算等情况,确保自身补偿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升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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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情形:
1.劳动者被迫解约: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付薪等,劳动者可解约获补偿。
2.协商一致解约: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3.预告解除: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多付1个月工资解约,像劳动者患病或不能胜任工作。
4.经济性裁员:企业依规裁员。
5.合同期满终止:除单位维持或提升待遇续订,劳动者不同意外,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合同需补偿。
6.单位主体资格消灭:如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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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迫解除、协商一致解除、预告解除、经济性裁员、合同期满终止(特定情况)、单位主体资格消灭等情形下,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当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等情况,劳动者被迫解除合同可获补偿;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也需支付补偿。若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等,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同样要给予补偿。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以及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升待遇续订而劳动者不同意外的合同期满终止,还有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主体资格消灭的情况,用人单位都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如果遇到关于用人单位经济补偿方面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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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情形多样。主要包括劳动者被迫解除、协商一致解除、预告解除、经济性裁员、合同期满终止、单位主体资格消灭这几种情况。

具体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及时足额支付报酬,避免出现让劳动者被迫解除合同的情况。
2.若需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要遵循合法程序,主动与劳动者友好沟通。
3.进行预告解除时,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且符合法定情形。
4.实施经济性裁员要按照规定流程进行。
5.合同期满时,若想继续留用劳动者,可维持或提升待遇续订合同。
6.当出现单位主体资格消灭的情况,要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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